本文件在传统非折叠显示屏的技术基础上,规定了表面硬度、褶皱和折叠测试的特有技术要求,同时对折叠显示屏的亮度、对比度、亮度均匀性、角度色差、视角范围、白坐标和色域等参数规定了有别于传统显示屏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的折叠显示屏,包括但不限于折叠式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OLED)等, 其他技术类型折叠显示屏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非折叠显示屏
术语和定义 GB/T 20871.2-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比度 contrast ratio 开通态电压下亮度和关闭态电压下亮度之比。 注:若无特殊说明为暗室情况下。
3.2 角度色差 angle chromatic aberration 在CIE1931色度体系,显示设备中心点在不同方位角、不同观察角度下的色度值相对于该中心点垂 直情况下色度值的变化。
3.3 褶皱 waviness 折叠显示屏折叠区域的平整程度。
3.4 动态折叠 dynamic folding test 微型计算机在折叠和非折叠两种状态之间来回变换。
3.5 静态折叠 static folding test 微型计算机保持折叠状态。
4 技术要求
4.1 光学特性
4.1.1 亮度 最大亮度应≥200 cd/m2,默认设置亮度应≤最大亮度的 80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条件
5.1.1 环境测试条件 除特殊说明外,本文件中所有测试均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25±3 ℃; b) 相对湿度:25 %~75 %; c) 大气压:86 kPa~106 kPa。
5.1.2 测试规定条件 测试规定条件为:
a) 标准工作状态:将被测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b) 稳定时间:为了确保在测试开始后,被测设备的特性不随时间而有明显的变化,被测设备应 在标准工作状态下工作 15 min,而后对被测设备的亮度进行重复测量,其每分钟变化小于 2%时 为止,整个测量过程中亮度的变化不超过 5%;
c) 暗室:通常在 2 lx 以下(含 2 lx)光照度的暗室中测量;
d) 测试方向:采用垂直被测设备表面的(或者其他指定的)视角方向、并保证其偏差在±0.3 ° 范围内
具体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请参考T_ZSA 14-2021《微型计算机用折叠显示屏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