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认证委托。
● 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 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市场监管总局将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均列入CCC认证范围。要求每块锂电池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打刻耐高温(950℃保持半小时)的永久性唯一性编码,禁止将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到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
产品界定: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1121类)
产品描述:
1.单体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2.电池组:由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和外壳、端子及保护装置等必需的部件装配成的组合体。
产品使用范围:
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产品举例:
电动自行车用磷酸铁锂离子蓄电池、锰酸锂离子蓄电池、三元锂离子蓄电池、固态(半固态)锂离子蓄电池、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适用标准:
GB43854
不适用的产品:
不包括铅酸蓄电池、镍氢書电池、钠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1122类)
产品描述:
利用电源转换技术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进行充电的装置
产品使用范围:
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产品举例: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铅酸蓄电池组充电器、钠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
适用标准:
GB42296
不适用的产品:
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的车载充电器、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