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要求,北京泰瑞特共涉及8种电子电器产品被调出CCC认证目录,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北京泰瑞特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对CCC证书进行处理和转换,相关要求如下:
一、 北京泰瑞特8种电子电器产品被调出CCC认证目录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大类 |
产品种类与代号 |
1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 |
2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 |
3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
4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电子琴(0813) |
5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由目录内的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和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组成的组合产品(0806) |
6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无绳电话终端(1604) |
7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数据终端(1608) |
8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
多媒体终端(1609) |
二、 自“31号文件”公布之日起,对不再实施CCC认证的产品(简称原CCC产品),北京泰瑞特不再从事相关产品范围CCC认证活动,并将按照“34号公告”要求注销已出具的CCC证书。
三、 对原CCC产品,可通过北京泰瑞特产品认证系统
http://m.tirt.org.cn:8212提交自愿性产品认证申请(PV120111音视频设备、PV120202信息技术和电信终端设备及附件)。
四、 CCC证书换发要求
对于已获得北京泰瑞特颁发的CCC证书的,企业可自愿填写《认证转换申请书》(见附件),提交北京泰瑞特确认后,直接换发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换发的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同原CCC证书有效期。
对原CCC产品正处于CCC认证过程中(已受理并实施认证、但尚未颁发证书)的申请,如企业有申请转换需求,请与北京泰瑞特受理工程师联系。